燃煤电厂烟气脱销设施建设是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会议精神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全面提升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确保全省电力行业各项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
山西省政府下达《山西省人民政府对逾期未完成省政府电厂烟气脱销限期治理任务机组的处理意见》后,我办即组织对被列入烟气脱销限期治理名单的燃煤电厂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在了解到部分燃煤机组由于供热原因、施工条件、脱销方案变更等原因没有按期完工后,我办协调环保及调度部门合理的调整各机组的停机检修计划,确保脱销改造工作顺利完成。我办还要求各燃煤电厂排除一切困难确保省政府脱销限期改造任务的按期完成,同时,还要配合非脱销改造机组年度常规检修计划,尽可能满足电力需求,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可靠供应.